常見問答

農業學法科專計畫的公告徵求時間與收件時間為何?是不是採隨到隨審制?作業流程為何?

農業學法科專計畫申請主題得經農委會召開專家諮詢會議、農業學法科專計畫相關會議或專案簽呈訂定之,並採公告徵求方式受理。

申請人應於公告期限內經詳閱申請須知後,依計畫書格式撰寫計畫書,併同計畫申請相關文件遞件,據以進行各項審查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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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階段

申請人應參照當年度計畫申請作業手冊規定,並備妥應備資料,於受理期限內完成申請。

二、審查階段

  1. 資格審查

(1)由農業科專服務小組負責審查申請單位資格、全程計畫書格式、所附文件及經費編列是否符合規定。

(2)申請資料若有缺漏或錯誤,須於通知日次日起10個工作天內完成補件,資料未能補齊或逾期者概不受理。

  1. 計畫審查

(1)領域審查:通過資格審查之申請計畫,依技術領域進行領域審查。

(2)技術審查:經領域審查通過後,始安排技術審查,由申請單位進行計畫簡報,簡報內容應包含「計畫說明」及「領域審查意見回復」,說明如下,達75分者可進入決審。

  1. 決審

農委會以函文通知申請人決審結果,如獲通過之計畫,將依年度經費額度及個案審查後之排序。

三、簽約階段

通過審查程序之申請單位,請參照當年度申請作業手冊「計畫簽約與執行」,辦理計畫簽約作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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