計畫結束後執行單位有何應盡權利義務與回饋? 受補助人(含「創新研發聯盟」計畫主導廠商與聯盟成員)有義務於計畫結束後5年內,配合農委會之要求提供計畫執行成效之相關資料,並應配合進行科技專案之推廣及宣導活動。 更新日期:2021-06-11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,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,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