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託研究與技術引進是否有比例之限制? 為確保計畫研發自主性,「技術引進及委託研究」經費合計以計畫總經費40%為上限,且每1項技術引進及委託研究之補助比率不得超過50%,超過者,不予受理。委託單一對象之勞務費達新臺幣10萬元以上須簽訂勞務契約。 更新日期:2021-06-11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,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,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