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業學法科專計畫是否可以跨校/跨機構聯合申請? 申請單位得與學術、研究機構或企業合作,以跨領域或跨機關(構)之整合方式執行,惟提案計畫主持人執行經費與工作比重(不含委託勞務)皆應超過總體60%,且為審查項目之一。 更新日期:2021-06-10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,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,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