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問通過核定補助的計畫,能否展延簽約? 受補助人應於核定函發文日期次日起20個工作天內完成簽約,若無法依限辦理,應來函敘明事由申請展延,經同意後得展延簽約期限最長30日並以1次為限,逾期視同放棄受補助之權利。 更新日期:2021-06-11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,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,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